小鄭在一家建筑工地干活時,不小心被鋼筋劃破了腳,當時流了不少的血。到醫院后醫生為他的傷口做了清洗、消毒,縫了五針后再包扎,打完破傷風針,醫生囑咐小鄭以后每隔兩天來換一次藥。
換第一次藥時,小鄭注意到護士只是檢查了一下傷口,用酒精棉球擦了一遍傷口的周圍,然后就換上一塊新紗布,再用膠布纏好完事,根本沒往傷口里上藥。第三次換完藥后,小鄭走到大街上,正碰上有人在叫賣祖傳治療跌打損傷的藥,他就買了一包據說能夠幫助傷口長肉的藥粉。回去后自己解開紗布將藥粉撒在傷口上,他想有了藥粉,傷口一定會長得更快更好。可是過了兩天再去換藥時,護士發現小鄭的傷口又紅又腫,還化膿了。護士問:“前天傷口看起來還挺好,你怎么弄得傷口都感染了?”小鄭說:“每次換藥你都不往傷口里上藥,我就自己買了些幫助長肉的藥粉敷上去。” ‘
護士一邊給小鄭清除傷口里的藥粉,一邊給他解釋為啥外傷換藥時不能上藥的道理。弄清換藥的真實目的
在不少人看來,無論是外傷還是手術后的刀口在換藥時,醫務人員都應該給傷口里上點藥,讓它長得更快更好一些,其實這是一種誤解。
換藥的醫學名稱就是“更換敷料”,目的是為了保持傷口的清潔,查看傷口的生長情況,有無化膿跡象,若無感染,則只需清潔傷口及周邊做消毒,然后再更換敷料,根本沒必要上什么藥。對于較深或不干凈的傷口,則需用雙氧水沖洗消毒,使分泌物流出。由于雙氧水有一定的刺激性,最后還得用生理鹽水沖洗。碘酒和酒精對傷口的刺激性較大,只能用于傷口周邊皮膚組織的消毒。即使是塞入患者傷口內的黃色紗布條,也沒有任何消炎和幫助肌肉生長的作用,其表面只不過是沒有消炎作用的凡士林,目的是為了引流傷口內的分泌物;如果敷蓋在傷口表面,則是為了防止傷口表面的組織與紗布黏合在一起,以減輕下次換藥時撕揭紗布引起的疼痛和損傷。
傷口長肉還得靠自己
當人體某一部分的皮膚、肌肉等破損或受到傷害時,其他部位的組織細胞就會來增援:血管里的纖維蛋白首先纏繞住血細胞,血小板聚集形成凝血塊止住傷口出血,隨后通過組織細胞的再生,相同結構的組織相互靠攏,這樣就使傷口逐漸縮小而愈合。可見傷口長“肉”和愈合完全靠人體自身的細胞、肌肉的自然生長,而非藥物。
再說組織細胞在生長的過程中,需要一個良好的環境:傷口必須清潔干凈,沒有異物存在,更不能有細菌的感染。而換藥的目的就是為傷口創造這樣的環境。如果在換藥時往傷口里撒藥粉、藥膏,這些東西留在傷口里面就會成為一種“異物”,反而給傷口的正常生長造成障礙,特別是外面地攤上出售的一些藥粉,本身就沒有經過嚴格的消毒,其中的致病菌極有可能引起傷口的化膿感染,這種所謂的“上藥”豈不是給傷口的愈合幫了“倒忙”?
傷口換藥不宜過勤
很多外傷患者希望醫務人員給自已勤換藥,有時甚至一天要求換兩三次,他們認為這樣做傷口才不會感染,會愈合得更快一些,其實這一認識也是錯誤的。
傷口換藥的次數要看傷口有無感染和滲出物的多少而定:一般在醫院里開刀的無菌傷口,里邊沒有紗布等引流物,不必天天換藥;如果是創傷,只要消毒好,傷口干凈,滲出物不多,可隔1~2天換一次藥;如果傷口有感染化膿,也要根據感染的程度換藥,一般每天換一次藥。
事實證明:如果換藥太勤,極易因揭開紗布時的撕拉、牽扯,損傷創面上新生出的嬌嫩的肉芽組織,從而影響和延緩傷口的愈合。所以只要傷口沒有發熱、腫脹、劇烈疼痛等異常感覺,患者就應當遵醫囑,按時換藥。
(責任編輯:梅一多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