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項調查表明,中國56.2%的家庭都儲備藥品,一旦過期,超過八成的家庭會把它們當垃圾倒掉。如何處理過期藥品,值得一說。
隨著社會發展,居民家庭小藥箱的藥品儲量越來越大,過期藥品數量日益增多,過期藥品流向成為一個公眾日益關注的問題。如果對過期藥品不管不問、放任自流,可能會引發用藥安全、環境污染等問題。因此,如何才能有效地處理過期藥品,是有關部門必須面對和解決的重大課題。
究竟怎樣處理市民家中的過期藥?由哪個部門來處理過期藥?我國的藥品管理法規還存在“空白點”。于是,人們自然就會想到這樣一個問題:如何給家庭過期藥品一個合法的消化渠道?現行的《藥品管理法》只規定了生產、經營、使用藥品的企業與機構不得使用過期藥品,卻并沒有規范公民處理家庭廢棄藥品的行為,也沒有賦予藥店和生產企業回收過期藥品的責任。在銷毀假劣、過期藥品方面,也沒有劃撥專項資金。由此便產生了一系列矛盾和爭議。
目前,國內很多地方實行的過期藥品回收方法,只是偶爾由有關部門或企業搞一點“有獎回收”,由藥店根據回收過期藥品的價值,贈送一些紀念品。而絕大多數是“無償回收”,由藥店在大廳里設置廢藥箱,供市民丟棄過期藥品。
多數老百姓指望上繳過期藥后能夠得到一定的補償,但藥監部門出不起這筆費用,合作的藥店也無力承擔有償回收的費用,因此即使一些藥店設置過期藥品回收箱,也少有人問津。由于藥品企業在回收藥品中沒有經濟效益,政府部門也沒能承擔所需的費用,在藥販子“高價回收藥品”的誘惑下,一些人就會為蠅頭小利而迎合藥販子的需要,“二手藥”也難免流向農村。
另外,既然建立過期藥品回收制度的目的是要使個人手中的剩余藥品減少,那么除了加強藥品回收之外,從藥品源頭上減少剩余藥品數量也同樣重要。這就要求醫生處方習慣的改變和患者購藥行為習慣的改變。藥品生產企業應為藥品包裝“瘦身”,引進小包裝藥品,以方便消費者按需購藥、醫院按需開藥,使公眾懂得如何正確使用藥品,合理儲存藥品,減少不必要的浪費。
專家建議,國家有關部門要盡快出臺專門法規,并設立一個由政府和企業、社會共同設立的過期藥品回收基金。在多數老百姓指望上繳過期藥后能夠得到一定補償的現狀下,可以通過這一基金,對一些實力相對較弱的企業實施補償。更重要的是,有了法規強制,回收的布局可能更合理,回收家庭過期藥品也更方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