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23日、24日,本報連續刊發《雙胞胎意外流產 家屬疑用藥有誤》、《流產孕婦及家人打算起訴》兩篇報道后,“孕婦禁用”成為許多讀者討論的話題。昨日,記者就“孕婦禁用”的藥品以及醫療機構如何使用“孕婦禁用”藥物進行了進一步采訪。
在水西關南街萬民
藥房內,記者隨機選擇了20多種常用藥物,發現這些藥品中標有 “孕婦禁用”、“孕婦慎用”、“孕婦及哺乳期婦女遵醫囑”或“尚不明確”等警示的占80%以上。例如,用于婦科消炎的“婦炎康軟膠囊”,標有“孕婦忌用 ”;清熱解毒的常用藥“雙黃連片”,禁忌癥一欄寫著“尚不明確”;夏季常用的感冒藥“藿香正氣水”,明確標注著“孕婦、哺乳期婦女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”……“孕婦禁用”藥品在藥店隨處可見,孕婦的安全用藥究竟如何保證,醫療機構又是如何給孕婦開藥的?帶著一系列疑問,記者采訪了省兒童醫院婦產科石秀文主任。石主任說,醫院對于給孕婦開藥相當慎重,一般而言,如果孕婦病癥輕微,醫生也不建議給孕婦用藥,如果是重癥,比如高燒發炎,還是要用藥的,盡管現在很多藥品對孕婦來說是慎用甚至是禁用,但是如果重癥孕婦不進行針對性治療的話,可能對胎兒的影響會更嚴重。這種情況下,醫生也會根據孕婦病情酌情用藥,一般情況下不會給胎兒帶來副作用。
石主任說,根據藥物對胎兒所具不同程度致畸情況,藥品一般被分為A、B、C、D四個等級。其中,A、B級藥物是孕婦可以用的,對胎兒基本無危害,C級藥物會對胎兒有不良影響,D級對胎兒有很大風險,因此C、D級是不會給孕婦使用的藥物。比方說,頭孢菌系類及青霉素類等消炎、抗菌藥都屬于B級,少量使用并不會造成不良影響。但石主任也指出,醫生也不能保證A、B級藥品就絕對安全,因為孕婦存在個體差異。最后,石主任提醒市民,無論藥品說明書是否提醒孕婦禁忌,用藥前都需要咨詢醫生。